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匾额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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匾额习俗

匾额,简称为扁、匾或额,凡是宫室、殿堂、亭榭、书斋、商铺等以大字题于门额上,均可称匾额。经过长期的流传使用,匾额形成了一定的惯制和表现形式,成为了一种帝王将相与黎民百姓共享、汉民族与少数民族共有、大陆与台湾地区共存的、极富中华民族特色的习俗。2007年,匾额习俗被上海市政府列入第一批上海市级非遗名录。 匾额的历史可追溯至秦汉,发展至明清被广为应用,几乎称得上“凡有井水饮处,皆能见匾额”。正因为匾额巧夺天工,充满了生活的智慧,其在民众的生活中广泛流传,成为了一种习尚。旧时新厅落成、寺庙开光、乡贤中举、长者寿庆、为义士英雄烈女歌功颂德等,各色贺颂,总是约定俗成地悬挂匾额;无论庄严如皇宫,还是热闹如市井,无论崇敬如祠堂,还是自在如书房,全国各地,也都可觅见匾额的身影。在当今社会,匾额习俗依然延续,诸如老字号富有代表性的招牌匾、园林中与景致相映成趣的名牌匾、书斋中鞭策自勉的警句匾等等,特别是在农村中还能看到农民们赞美生活的种种喜匾,可见匾额早已融入人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之中,成为一种生活的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