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丝竹是中国汉族传统器乐——丝竹乐的一种,流行于江苏南部和浙江一带。辛亥革命以后,在上海地区得到较大的发展。因乐队主要由二胡、扬琴、琵琶、三弦、秦琴、笛、箫等丝竹类乐器组成,故而得名。江南丝竹乐队一般以丝乐器和竹乐器为主体,配有一些打击乐器,如鼓、板、木鱼和铃等。2006年,由江苏苏州太仓市和上海市联合申报的江南丝竹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然而,在这个看似彻头彻尾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至今还使用着一些来自中东的乐器,而且这些外来的乐器早已经成为了江南丝竹乐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琵琶与乌德琴
琵琶,是弹拨乐器首座,拨弦类弦鸣乐器。“琵琶”二字中的“珏”意为“二玉相碰,发出悦耳碰击声”,表示这是一种以弹碰琴弦的方式发声的乐器;“比”指“琴弦等列”;“巴”指这种乐器总是附着在演奏者身上,和“琴”、“瑟”不接触人体相异。中国琵琶远传东亚其他地区,发展成现时的日本琵琶、朝鲜琵琶和越南琵琶。2008年,琵琶艺术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江南丝竹中,琵琶的地位毋庸置疑是最重要的乐器之一。但是,就是如今这个中国民乐乐器之一的琵琶,竟然是起源于中东地区的“舶来品”。东汉时期刘熙所著之《释名乐器》中的记载就有“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后曰把”之句。那么这个舶来品是如何“反客为主”荣登江南丝竹乐队主要乐器宝座的呢?
其实,中国现代的琵琶由历史上的曲项琵琶演变而来。据史料记载,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是直项琵琶,即今天的“阮”。汉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 115),张骞出使乌孙国(今乌孜别克族),乌孙王猎骄靡与汉通婚,乌孙公主出嫁前,汉武帝命懂得音乐的工匠参考琴、筝、筑、卧箜篌等创制了一种能在马上弹奏的乐器,圆形音箱、直柄、十二柱、四弦,这种乐器便是“阮”,当时称“秦琵琶”。魏晋时,由于“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擅弹“秦琵琶”,于是该乐器被改名为“阮咸”,简称为“阮”。
乌德琴是北非、西亚和中亚等地区使用的一种传统拨弦乐器,有11或12条弦,其中5对或6对为双弦。在任何阿拉伯国家的传统音乐中,乌德琴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因而有“中东乐器之王”之称。
乌德琴在阿拉伯各国被作为民族乐器广泛应用于民间音乐以及民间舞蹈的伴奏中
公元5、6世纪,随着中国与西域民族商业和文化交流的加强, 从中亚地区传入一种曲项琵琶(即乌德琴), 当时称作“胡琵琶”。它盛行于北朝,并在公元6世纪上半叶传到南方长江流域一带。
在“胡琵琶”的发展过程中,其演奏方法逐渐演变为今天的竖抱,并由用拨子改为用手。琵琶本是经常在马背上弹奏的乐器,横向抱持的姿势有利于降低重心,方便弹奏。此外,用右手执拨子拨弦,横向的弦可以与手腕摆动方向,即拨子的拨动方向垂直,拨弦更加方便。白居易《琵琶行》诗中所谓“沉吟放拨插弦中”,即是琵琶演奏完毕后,将弹奏用的拨子插在弦与弦之间的动作。唐太宗时期的疏勒音乐家裴神符开创了用手弹琵琶的先例。《新唐书•礼乐志》载:五弦“旧以木拨弹,乐工裴神符初以手弹,太宗悦甚,后人习为琵琶”。而随着琵琶的演奏方式逐渐由拨子拨改为指弹,近乎竖抱的姿态能使右手在最自然的状态下发挥各种技法。
李寿墓乐舞壁画(局部),唐代,陕西三原县出土,前排左数第二、第三位乐师分别手持五弦、四弦琵琶演奏,姿势皆为轻微的下斜抱
炽盛光佛并五星图(局部),唐代,绢本设色,现藏英国不列颠博物馆,发现于敦煌藏经洞,头戴鸟冠的太白星(金星)用拨子横抱琵琶弹奏
乌德琴被认为是中国琵琶、欧洲鲁特琴(琉特琴)的前身。由于现代吉它延自鲁特琴之一种类,是以乌德琴也被视为吉它之祖。
二、扬琴
据史书记载,中世纪以前,亚述、波斯等古代中东国家流行着一种梯形击弦乐器,名叫“桑图尔琴”。传统的桑图尔琴有七十二条弦,是中国扬琴的鼻祖,至今依流行于伊朗和伊拉克部分地区。
明朝时期,随着中国和西亚、东亚间日趋密切的友好往来,桑图尔琴由波斯经海路传入中国,最初只流行在广东一带,后来逐渐扩散到中国各地。之后经过中国民间艺人的改造,桑图尔琴渐渐演化成为中国扬琴。清末以来,扬琴用于广东音乐、江南丝竹、扬州清曲、广西文场、常德丝弦、四川琴书、河南琴书、山东琴书、榆林小曲等乐种、曲种。
伊朗传统故事中,妇女弹奏桑图尔琴
伊拉克民间艺人弹奏桑图尔琴
2009年,伊朗音乐《拉笛夫》被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主要乐器即桑图尔琴
三、二胡
凡是我们生活中带“胡”字的食物,多为从西域传来,我们的祖先以“胡”字代表它西域的出身。作为乐器的二胡,也同样不例外。
二胡,又名胡琴、奚琴。宋朝学者陈旸在《乐书》中记载:“奚琴本胡乐也。”唐代诗人岑参所载“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的诗句,说明胡琴在唐代就已开始流传,之后成为中西方拉弦乐器和弹拔乐器的总称。
胡琴源自中东拉巴琴,拉巴琴是今天一切弓弦类乐器的始祖,其通过丝绸之路往东到中国发展成了胡琴,又往西演变成了小提琴。与中国的胡琴不同的是,拉巴琴往往是底部放置在地上,用弓弦演奏。拉巴琴在中东各国也演化出了不同的形状:海湾地区琴身较大,埃及地区琴身相对较小,而伊朗的琴身形状则为球形。
在中国,由于地方戏唱腔风格的需要,胡琴又逐渐分化为板胡、京胡、京二胡、河坠胡等弓弦乐器,二胡实际上是这众多弓弦乐器中的一种。到了近代,胡琴才更名为二胡,成为江南丝竹音乐的一部分。
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埃及的“黑拉里亚史诗”(Al-Sirah Al-Hilaliyyah epic)列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拉巴琴是其演唱时的必备乐器
2012年,阿曼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合申报的“贝都因人传统诗歌吟唱”被列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拉巴琴同样是重要的吟唱乐器
四、卡龙琴:古筝的中东亲戚
和之前三个乐器不同,从时间上看,卡龙琴不可能是古筝的鼻祖,如果一定要说二者之间的渊源,那只能是相反。虽然从目前的资料来看,找不到二者在历史角度上的联系,但是不得不说,不论从形制、弹奏形式、音色而言,二者至少属于同宗同祖。
筝,又名秦筝,早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时代,筝就在当时的秦国(现陕西)一带广泛流传,算起来,它已经有2500年以上的历史了。
卡龙琴,阿拉伯语叫قانون,意为“规则、法律”,在西方被称为土耳其乐器,在阿拉伯地区也被作为民族乐器。据新疆和田人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所著《乐师史》 以及《拜凯史》、《突厥—鞑靼史》等史籍记载,卡龙是著名的维吾尔学者和音乐家艾甫纳斯尔•法拉比(约870—905)创制的。在他所著的《音乐全书》中称卡龙为“米兹阿夫”,他曾用此乐器演奏过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中最古老的《拉克》、《乌夏克》等大曲和间奏曲。当时的卡龙琴有四十五条弦,之后流传到阿拉伯广大地区和东西方很多国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不论是伊拉克的“马卡姆”,还是黎巴嫩的“俚谣”,卡龙琴都是重要的伴奏乐器。
至于法拉比在创制卡农琴时有没有受到过汉族古筝的影响,目前没有资料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阿拉伯地区的卡农琴演奏形式是放置在腿上,和筝架发明前的古筝弹奏法一致,音色也与古筝类似。因此江南丝竹中的古筝虽然不是源自中东,但其影响有可能传到了中东。
乐手演奏卡龙琴
古老的丝绸之路不仅是贸易之路,更是文化之路。中国和中东地区的交流不仅限于物质上的贸易交换,更是文化上的交流。交流从来不应该是单向的输出或输入,而是互相取长补短,逐渐将对方优秀的文化“拿来”,从而让自己的文化永葆活力,不断进步。这样的交流,在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问题的当下,依然具有借鉴的意义。
(作者系徐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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